市教育局东风分局、各区教育局、城区各初中学校:
根据十堰市招生考试院《关于印发<2013年十堰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十招考[2013]1号)文件精神,现将2013年十堰市城区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日程作出安排,并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各学校必须认真、细致地做好考前学生体质健康的检查,对经医院证明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,坚决免考。
3月29日在十堰市招生考试院办理免考审批手续,凡是申请肢残免试的考生(十招考[2013]1号文件公布第一类情况),需本人持残疾证书及免试申请表到市招生考试院现场确认。
二、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考试时间安排,组织学生参加考试,对当场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,按缺考处理,取消考试资格。
三、学校要切实做好考试工作预案。考试期间,学校必须要有校长或分管校长带队。向考生交代好考前的各项准备和考试注意事项,安排好考生应考时的交通、安全等工作,确保体育考试平稳、有序地进行。
四、体育考试准考证于4月2日在市招生考试院社会考试科(309室)发放。
2013年十堰市城区学校体育考试日程安排表
